政策領航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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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宣導素材(印尼語、越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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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3級以上之期間內,暫緩雇主及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轉換雇主或工作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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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3級以上之期間內,暫緩雇主適用「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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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1季法規鬆綁推動成果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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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社區防疫安全,移工工作場所及住宿空間之防疫管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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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三級警戒期間,為避免移工群聚感染擴大,各區轄內移工非必要應減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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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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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14點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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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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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