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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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09年11
月23日
勞動發管字第1090514215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減少人員跨境流動,自本(109)年3月17日起,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但雇主未辦理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因疫情影響未能出國之移工,自本(109)年11月23日起,雇主得依說明所定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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