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領航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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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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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經勞動部核發延長聘僱許可之移工,若已逾1年未接受健康檢查,雇主應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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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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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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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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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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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產業技術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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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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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申請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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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取得租金減讓時之會計處理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