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勞動權益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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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5年6月26日施行之公司法第387條之1及商業登記法第9條之1規定,公司及商業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

一、為落實前開法令,設置於官網「公司及商業勞動權益講習課程專區」,網站連結請點我 企業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參加專區內課程。

 

二、至6月26日前已設立之公司及商業,亦歡迎參加講習,完成後亦會註記。

*第一階段先以線上課程為主,可採認之課程包含勞動部「全民勞教e網」全部課程,以及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企業勞動權益專區之課程。未來專區亦將持續擴充線上及實體課程內容,便利企業完成勞動權益講習。

 

三、新設公司及商業完成課程後,由開課單位主動將已完成課程之企業清單提供給商業發展署,由「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註記 網站連結,企業無須另外申請。完成註記後,在公示資料查詢網站查詢個別公司及商業資訊時,即可在「基本資料」頁面查得該企業參加課程之資訊。

 

四、如企業係於新法施行日(115年6月26日)前設立,並在114年12月26日至115年6月26日期間已完成專區內課程,可洽詢開課單位將相關資料回傳商業發展署,但於114年12月26日前完成課程者,則無法補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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