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領航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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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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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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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標示法修正一案,業奉總統本(111)年5月18日華總一經字 第11100041601號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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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而請假,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或相關證明,得於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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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說明資訊 ─我國加入好處、進展及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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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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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COVID-19勞工於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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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第10條、第4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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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雇主接續聘僱外國人之比率或數額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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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