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函 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經企字第10904602361號 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生效。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