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09年5月25日 勞動發事字第10905077427號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