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新北市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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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

中華民國112年2月20日

環保署 字第1121018433E號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訂定公告之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第一款:

有關 新北市 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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