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農業之衝擊,協助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或衝擊之農產業與事業,提供相關紓困、補貼及振興措施,以維護相關農產業與事業之永續經營。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規定,於109年3月12日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下稱本辦法),並為落實執行本辦法中紓困貸款措施,於同日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作業規範」,溯自本年1月15日生效適用。
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農業之衝擊,協助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或衝擊之農產業與事業,提供相關紓困、補貼及振興措施,以維護相關農產業與事業之永續經營。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規定,於109年3月12日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下稱本辦法),並為落實執行本辦法中紓困貸款措施,於同日發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貸款作業規範」,溯自本年1月15日生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