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7日零時起,取消入境移工自主健康管理住宿地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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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11年5月
27日
勞動發管字第1090514215號
 

說明一、為提升隔離量能,並配合指揮中心逐步鬆綁隔離規範,勞動部經指揮中心同意,依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入境之移工,自本(111)年5月27日零時起,取消居家檢疫完成後,應於同一地點完成自主健康管理之規範。

 

說明二、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雇主仍應協助移工落實防疫規範,確實依指揮中心「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協助移工記錄體溫並透過雙向簡訊回復每日健康狀況。移工如無任何症狀,得外出工作,並應落實遵守全程正確配戴醫用口罩,惟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如聚會、聚餐、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活動。如有COVID- 19相關症狀,雇主應協助移工就醫。

 

說明三、另本(111)年5月27日之前已入境之移工,亦適用上開說明,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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