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法修正一案,業奉總統本(111)年5月18日華總一經字 第11100041601號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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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中華民國111年05月23日

經商字第11100613050號
 

說明一、依總統府秘書長本(111)年5月18日華總一經字第11100041600號函辦理。

說明二、此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03號

 

商品標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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