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
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8494號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第10條、第48條條文,業經勞動部於本(111)年4月29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8491號令修正發布。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第10條、第48條條文
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
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8494號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第10條、第48條條文,業經勞動部於本(111)年4月29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8491號令修正發布。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第10條、第48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