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
勞動發管字第1100510616號
勞動部前於本(110)年6月21日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行政指引,此次主要修訂雇主應辦理措施及增訂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照顧工作篇附章。
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
勞動發管字第1100510616號
勞動部前於本(110)年6月21日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行政指引,此次主要修訂雇主應辦理措施及增訂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照顧工作篇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