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3-4月期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1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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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函
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
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1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110年3-4月期 (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 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1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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