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4條之7第1項第4款但書規定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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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勞動發管字第11005002512號
 

勞動部公告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4條之7第1項第4款但書所稱「轉換之事由不可歸責於雇主」之解釋令。

 

勞動部發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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