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10年3月5日
勞動發管字第1100503320號
有關入境檢疫系統新增防疫旅宿代碼相關功能,請惠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一、依據疫情指揮中心資訊組本(110)年2月22日資訊需求追管會議紀錄辧理。
說明二、依疫情指揮中心會議指示,優化旅客填報防疫旅宿資料的正確率,入境檢疫系統業於本(110)年3月1日啟用防疫旅宿代碼欄位功能如下︰
(一)同意公開之防疫旅宿︰線上輸入防疫旅宿代碼後,系統將自動帶入防疫旅宿名稱、檢疫居所縣市鄉鎮內容及地址,若系統未自動代入資料則請自行輸入。
(二)未同意公開之防疫旅宿︰線上輸入防疫旅宿代碼後,系統將自動帶入防疫旅宿名稱及檢疫居縣市鄉鎮內容,另地址資料部分則須自行輸入(以中文或英文為限)。
三、依上,請惠協助轉知會員及廣為宣導,於引進移工安排入境時,應確實依附件填表說明輸入防疫旅宿代碼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