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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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09年12
月28日
衛部保字第1091260473C號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09126047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發布令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總說明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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