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 勞動發管字第10905101131號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及第13條附表1、第32條附表3。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