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函 中華民國109年6月22日 衛部保字第1091260243C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9年7月1日生效。
相關連結
服務專線 02-23660812
服務傳真 02-23675952
10646 台北市大安區 羅斯福路二段95號6樓
週一至週五0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