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函
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衛授食字第1111203364號
衛服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203357號令訂定發布「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處理原則」,並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生效。
參閱行政規則內容: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處理原則
衛生福利部函
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衛授食字第1111203364號
衛服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203357號令訂定發布「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處理原則」,並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生效。
參閱行政規則內容: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