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函 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 保證規劃一字第1126805148號 為協助中小企業因應景氣循環及穩定國內經濟發展,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修正該基金「中小企業安興專案」部分規定,並至即日起實施。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中小企業安興專案修正對照表 公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