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經雇主委任後即可代雇主線上申請聘僱許可或轉換雇主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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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11年8
月5日
勞動發管字第11105130421號
 

勞動部公告有關移工經雇主委任後,即可代雇主線上申請聘僱許可或轉換雇主之規定

 

說明一、勞動部已建置「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提供雇主聘僱移工可採網路線上申請,現行勞動部針對未有委任仲介服務的雇主及移工,自本(111)年6月30日起提供中文及移工母國語言之「移工網路線上申辦與查詢下載系統」,提供受雇主委任之移工可於移工母國語言(包含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之線上申辦系統,協助雇主線上申辦聘僱許可或轉換雇主許可。

 

說明二、移工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網路線上申辦與查詢下載系統」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認證及申請帳號後,經雇主委任後即可提出聘僱許可或轉換雇主申請。

 

說明三、移工於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及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許可過程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撥打1955專線,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及協助。

 

 

移工網路線上申辦與查詢下載系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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