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函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 保證規劃二字第1116288316號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修正該基金「企業相對保證專案信用保證要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企業相對保證專案信用保證要點 公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