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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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

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448號
 

說明一、「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係建立疫情通報、疫調、檢疫隔離及情緒關懷等標準程序,透過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合作,完成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雇主及移工權益暨國內防疫安全

 

說明二、本注意事項適用對象如下:

(一)單一廠場員工人數達30人(含)以上,有任一移工確診。
(二)單一廠場移工確診人數達10人(含)以上。

 

說明三、雇主遇有前開適對象情事者,應由防疫長、防疫管理人員或其他指定人員即時通報地方政府(夜間及假日通報1955專線),並由地方政府確認相關情事後通報勞動部,必要時並由該部勞動力發展署或所屬各分署派員協同處理。

 

說明四、雇主及仲介除配合通報外,應配合辦理疫調、匡列密切接觸者、協助移工異地或就地隔離、協助移工隔離期間飲食或物資所需、必要時交通安排、環境給付及薪資給付等事宜。

 

移工發生重大群聚確診事件應變措施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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