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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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中華民國110年12
月29日
勞職衛3字第11010649132號
 

勞動部衛持續減輕中小企業負擔,修正「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自本(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補助對象由原訂事業單位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299人以下者,修正為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者,補助僱用(最高補助20萬元/年)或特約(最高補助15萬元/年)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並修正相關府表。

 

欲申請補助之事業單位,請至該署補助作業管理平台與臨場健康服務補助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並將申請文件寄至該署委託之專業機構「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地址: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之102號16樓),若事業單位有補助相關疑問,請洽上開管理單位(電話:06-3135151 分機11-17)。

 

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修正規定

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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