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函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
勞動發管字第1100521354號
一、鑒於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勞動部前已報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開放移工專案引進,查引進計畫內容涉及移工來源國當地防疫,因印尼前已配合引進計畫之相關防疫措施,勞動部業於110年11月11日開放印尼移工入境。
二、現泰國就配合引進計畫防疫措施之情形報請本部及指揮中心,經檢視符合引進計畫之相關防疫措施,將開放泰國移工入境。又依引進計畫入境之移工,請雇主、移工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勞動部引進計畫之防疫規範及110年11月11日勞動發管字第11005181355號函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