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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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環署化字第1108200208E號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本(110)年4月7日以環署化字第110820020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令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修正總說明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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