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10點及第14點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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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中華民國110年03月30日

經企字第11004601411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3點、第10點及第14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令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點及第十四點附件修正總說明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點及第十四點附件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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