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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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中華民國110年3月18日

經授工字第11020406102號
 

一、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申請須知係補貼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艱困事業110年第1季(1月-3月)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有需求及符合資格之業者請至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如有任何問題,可向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00-257)洽詢

 

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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