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分享至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2
月9日
衛部保字第1101260023C號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2月9日以衛部保字第110126002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本)110年3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發布令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總說明

 

公告連結

聯絡方式

服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