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

分享至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9年10
月14日
勞職授字第10902040632號
 

勞動部本(109)年10月14日勞職授字第1090204063號公告「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登入方式請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勞動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報備系統」網頁,依線上表件格式填報資料,並依該系統所定程序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完成備查。

 

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90204063號公告

 

相關連結

聯絡方式

服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