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9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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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令
中華民國109年8
月7日
衛部保字第1091260294號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以衛部保字第1091260294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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